各部门:
为充分培育挖掘天目湖校区服务中心各部门各岗位员工中的先进典型,展示后勤员工的美丽风采,持续调动后勤员工的积极性,中心计划举办首届“劳动标兵”评选活动。
一、评选对象:
天目湖校区服务中心全体在职人员(包含管理岗、行政岗),且在岗位上工作1年及以上。
二、评选标准:
(一)思政政治方面
思想要求进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集团和中心各项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
(二)爱岗敬业方面
热爱本职工作,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精通本职岗位的业务知识,能熟练处理各类服务事项。
(三)提升服务方面
自觉树立服务意识,严格按照服务规范和标准,热情服务、礼貌待人,群众认可度高,在师生中具有良好口碑,在工作中业绩突出,个人服务零投诉。
(四)个人品德方面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敬业奉献、尊师重教、爱生如子。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评选
1.因工作出色,受到学校或上级有关单位表扬的;
2.在突发事件、抢险救灾、见义勇为中表现突出的;
3.其他方面表现突出,贡献突出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评
1.评选年度内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
2.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或因个人原因被投诉并查实的;
3.有其他违纪行为的。
三、评选人数:
每部门最多推荐5人参与评选“劳动标兵”,中心评审组将根据候选人名单,严格参照评选标准评选出1-2名“劳动标兵”。
四、评选程序:
(一)“劳动标兵”候选人推荐由各部门在所有符合评选对象员工中进行评议推荐并进行公示;
(二)申报“劳动标兵”的员工,需提供申报事迹材料;
(三)中心评审组负责对各部门上报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评审,确定2024年度“劳动标兵”获奖名单。
天目湖校区服务中心五一劳动节“劳动标兵”评选活动通知.docx
后勤集团天目湖校区服务中心
2024年5月1日